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非税支出情况
(四)上年结转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06)14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肩负着宣传党政方针、传播新闻事实、开展社会教育、指导文化娱乐、提供信息服务等多种职能。是我市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是保山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现有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站、公众微信号五项传媒功能,下设13个业务部门。电视开播有综合、公共、科教3个频道,有日播新闻两档和6个栏目,每天自办栏目时长90分钟,每天播出电视节目54小时,分别采用有线和无线两种方式传送,信号覆盖98.7万人口,有效覆盖率40%。广播综合频率有日播节目16个,周播节目4个,其中直播节目10个,每天直播节目6小时,全天播出节目18.5小时,分别采用调频中心发射和75个同频小功率发射,信号覆盖153.1万人口,有效覆盖率62%。
2017年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广电报、广电网站平台优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和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唱响主旋律,为推动保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正面引导突出等特点,让普通百姓通过观看节目参与到全市政治经济生活的大事中来,共同营造全民参与、关心社会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不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机构运转的基本需要,尽量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编制我台的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2017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零基预算的原则。定员定额的原则。定员定额管理是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方法。我台认真核实财政供养人数、车辆数等基础数据,严格按照规定的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2017年预算编制的方法是:根据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按照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核实本单位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并依据政策标准和定额标准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后报送保山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并录入预算编制管理系统;保山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对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后,单位财务部门执行。
2017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清理单位的经常性业务,充分预估2017年广播电视台工作业务开展的主要事项,力争做到保经常性业务,保重大工作事项,确保预算不漏、不缺。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努力做到预算资金足额、节俭。对预算项目进行合理分类排序。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1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7人,非财政供养21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32.63万元,较上年增加146.64万,同比增加11.4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3.94万元,较上年增加322.55万,同比增加67.00%,非税收入安排585.91万,较上年减少214.09万,同比减少26.76%,上年结转安排支出42.78万,较上年增加38.18万,同比增830%。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46.72万元,较上年增加360.73万,同比增加74.22%,其中:本年收入803.94万元,较上年增加322.55万,同比增67.00%。上年结转收入42.78万元,较上年增加38.18万,同比增83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63万元,较上年增加146.64万,同比增加11.40%,其中:基本支出1,274.85万元,占总支出的88.99%;项目支出157.78万元,占总支出的11.0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支出1332.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7.1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商品服务支出427.63万元,主要反映我台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主要反映人员独子费的支出;项目支出157.78万元,主要反映2017年全市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维护经费、电视专题节目制作、电视节目制作购带、玉泉路办公用房租金等项目支出。(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99.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98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台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12.55万,同比增加44.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具体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31.2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9.51%。较上年增加100.59万,同比增加1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岗位、薪级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7.6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2%。与上年对比增加4.55万, 同比增加8.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教工会费增长。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0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1万元(独子费)
核定标准: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安全播出、保证广播电视发射站正常运行、保证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的等经费支出。具体为:全市基层广播无线发射站维护经费30万、电视专题节目制作经费50万元、电视节目制作购带经费30万元、玉泉路办公用房租金5万等项目。较上年增加110万,同比增加2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目制作播出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非税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5.91万,较上年减少214.09万,同比减少26.76%。减少的原因是我台广告收入下滑。
1.工资福利支出21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4%。与上年对比增加35.91万, 同比增加19.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用于我台在职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自收自支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岗位、薪级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根据保绩办发关于核定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执行。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0.00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9.03%。与上年对比减少250.00万, 同比减少40.32%。减少的是我台厉行节俭,压缩办公经费。
用于我台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其中:办公费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印刷费5万、邮电费15万、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差旅费35万、会议费8万、水电费20万、维护维修费45万、培训费5万、接待费30万、劳务费10万、通讯员稿费10万、职教工会费5万、租赁费10万、税金支出40万元、专用材料费及设备购置费73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万。
(四)上年结转项目支出情况
上年结转项目:宝鼎寺发射台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17.85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4.93万。主要用于保障我台广播电视发射站正常运行、保证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的运行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万, 同比增加83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5 |
2、公务接待费 | 32 |
3、公务用车费 | 25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2)公务用车购置 | |
合 计 | 72 |
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2.00万元,比2016年减少3万,减幅4%,其中: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2016年减少3万元,减幅9%(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位7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其中货物类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附件1: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加6:保山市广播电视台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7: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